北京自酿啤酒协会自2012年初创办以来,人员不断发展壮大,正式会员已达200余人。随着成员的增多,大家的诉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争论再难避免。同时,作为一个共同体,协会本身所面对的问题也日趋复杂。在此情形下,“成员间如何达成共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得迫切而必要。
其实早在2013年底,我正式接任协会负责人之前,曾请高大师为本组织编写过一份临时章程,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行(这一版本至今依然挂在协会网站上)。而我本人这两年一直在对外宣称的协会宗旨之一,民主,也迟迟没有受到制度的保障。
“成员间如何达成共识”。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本质上就是一个契约——一个成员与协会之间的契约,一个成员与成员之间的契约,也是一个自己与自己的契约。在我看来,以下原则是不言自明的:
1、本协会是一个自由人成立的共同体,它必然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所以,任何权利的让渡,必须以全体成员的合意为前提;
2、恪守讨论和表决的程序正义,并接受和尊重投票结果;
3、义务与权利对等。
协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每一个成员在公共事务上的积极参与,也有赖于所有成员对规则的遵守。规则从何而来,由谁制定,可以以什么方式推翻或修改,以及更为重要的——个人的哪些权利不能被投票的方式剥夺。这几个元规则的制定,即确立如何制定规则的规则,是我作为协会的负责人早该完成的职责。
我们当然可以仿美国建国先贤,召开一个制宪大会。但这样做成本太高,所以我打算采取一个比较折衷和渐进的办法,也就是设计一个过度章程,让所有人在短期内遵守,而半年以后的正式制度即由此产生。
以下这个临时章程的核心,在于解决了在中国普遍投票率不高的问题,让每一位会员可以在“保持沉默”和“我要发言”的状态中自由切换,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让少数的“积极公民”为大家完成决定,在很多发达国家应用这“随机抽取”的实践证明,它得出的结果与真实民意的一致性相当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