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草案中还有两点值得一提,一是关于葡萄酒的甲醇指标规定,二是其中明确提出葡萄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关于葡萄酒的甲醇指标规定——
虽然现行的GB 2758-2012对于葡萄酒的甲醇指标并未作规定,但在《葡萄酒》国家标准(GB15037-2006)中早已明确相关指标,与此次新国标草案中指标数据相同。
“这次不过是将葡萄酒国标中涉及食品安全指标的甲醇含量转移到该草案,数值没变化,两个国标出发点不同但本质是一致的,因此这一点并无实际影响。”有相关行业人士表示。
关于葡萄酒免于标示保质期——
在我国2012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规定,酒精浓度大于等于10%vol的饮料酒可以免于标示保质期,而酒精度小于10%vol的饮料酒则必须要标注保质期。
对于葡萄酒而言,绝大多数的酒精浓度在10%vol以上,因此对于大部分葡萄酒而言本身就是不需要标注保质期的。
但现实是,我们经常会看到酒精度超过10%vol的葡萄酒标识着10年保质期,以至于消费者形成了葡萄酒保质期为10年的固有印象。这其实考虑到我国消费者购物习惯,而设立的一个“中国特色”规定,让消费者购买时能够“心里有个底”。
因此,本次新国标草案提出葡萄酒免于标示保质期,只对于少数酒精度小于10%vol的葡萄酒来说是利好,整体而言影响并不大。
荟(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殷凯提醒道,葡萄酒其实并不存在过期的说法,对于消费者而言,更具参考意义的其实是装瓶日期,并以此推测出葡萄酒的饮用期。
据相关研究显示,90%以上的葡萄酒的适饮期都是在1至2年内,只有10%的优质葡萄酒才具有5-10年的陈年潜力,仅有1%的葡萄酒才具有10年以上的陈年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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