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中国酒业协会官微发布《GB 2758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自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委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酒业协会成立标准起草组,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目前标准修订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
那么,这个针对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新国标有什么变化?这些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01
新国标,“新”在这两点
在文件中,对于修订标准拟解决的问题,中酒协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对葡萄酒、果酒、黄酒等的甲醇指标设立;二是研究甲醛指标的修订。在新国标的草案中,对甲醛、甲醇的理化指标进行了如下规定——
据记者了解,这一理化指标规定中有两点新信息:
,在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中,对啤酒的甲醛指标为2.0mg/L,而新国标草案中调整为了0.9mg/L。
第二,对果酒中涉及食品安全的甲醇指标进行了规定,为800mg/L。
据了解,酿酒原料中含有的果胶质是甲醇生成的基础,主要集中在原料的表皮,其中水果的表皮果胶含量较多。
“由于白酒、黄酒的酿造过程中的甲醇产生量本身较低,因此一般不作规定,而对葡萄酒则会设立相应指标。本次的新国标草案中对果酒的甲醇指标进行了规定,这是首次。”有行业人士表示。
近年来,果酒这个“小众市场”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吸引了不少玩家入局,相应的其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而以果酒为主要品类的低度酒饮市场,被不少行业人士视为下一个风口。
本次新国标草案中对于果酒甲醇指标的规定,一方面将规范果酒市场,引导其进行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一规定的出台也将更好地保障其饮酒的安全性,从而侧面为果酒市场发展的稳定性提供保障。
02
关于葡萄酒的甲醇指标、免标保质期
新国标草案中还有两点值得一提,一是关于葡萄酒的甲醇指标规定,二是其中明确提出葡萄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关于葡萄酒的甲醇指标规定——
虽然现行的GB 2758-2012对于葡萄酒的甲醇指标并未作规定,但在《葡萄酒》国家标准(GB15037-2006)中早已明确相关指标,与此次新国标草案中指标数据相同。
“这次不过是将葡萄酒国标中涉及食品安全指标的甲醇含量转移到该草案,数值没变化,两个国标出发点不同但本质是一致的,因此这一点并无实际影响。”有相关行业人士表示。
关于葡萄酒免于标示保质期——
在我国2012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规定,酒精浓度大于等于10%vol的饮料酒可以免于标示保质期,而酒精度小于10%vol的饮料酒则必须要标注保质期。
对于葡萄酒而言,绝大多数的酒精浓度在10%vol以上,因此对于大部分葡萄酒而言本身就是不需要标注保质期的。
但现实是,我们经常会看到酒精度超过10%vol的葡萄酒标识着10年保质期,以至于消费者形成了葡萄酒保质期为10年的固有印象。这其实考虑到我国消费者购物习惯,而设立的一个“中国特色”规定,让消费者购买时能够“心里有个底”。
因此,本次新国标草案提出葡萄酒免于标示保质期,只对于少数酒精度小于10%vol的葡萄酒来说是利好,整体而言影响并不大。
荟(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殷凯提醒道,葡萄酒其实并不存在过期的说法,对于消费者而言,更具参考意义的其实是装瓶日期,并以此推测出葡萄酒的饮用期。
据相关研究显示,90%以上的葡萄酒的适饮期都是在1至2年内,只有10%的优质葡萄酒才具有5-10年的陈年潜力,仅有1%的葡萄酒才具有10年以上的陈年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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