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三角酒业公司的区域市场保护政策
西三角酒业公司为了产品在市场上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发展,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市场督查部,并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区域保护制度,按行政区域划分独家总经销(以产品的区域码来区分产品的流向)。为了维护大家的利益,提高大家的自觉性,经销商须向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金,地区总代理3万;县级总经销2万;渠道分销商1万,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扣除金,情节严重者取消经销权:(1、所罚扣的金,均补给受害的区域经销商;2、新市场不缴纳市场金)
1、跨区域销售”西三角”系列酒经劝说无效的。
2、低于本公司指导价销售本公司产品的。
3、销售假冒本公司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