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葡萄酒各产区命名制度-占山为王
法国葡萄酒有原产地命名制度,不同的产区也有自己的分级制度。提起波尔多的分级制度,不光有众人熟知的1855梅多克分级制度、中级庄分级制度、格拉夫分级制度、右岸的圣爱美隆和波美侯分级制度等等。就一句话吧:“名气大了就想着占山为王”。
今天先说说1855年梅多克分级制度。1855年巴黎世博会前期,法国国王为借此机会宣传本国葡萄酒于是要求波尔多商会拟定一份葡萄酒分级名单,这个任务就交给了波尔多葡萄酒经纪人工会。不出两周这份大名单就出炉了,1855梅多克分级制度也由此应运而生,当时入选的酒庄共有57座。这些入选的酒庄均可在酒标上标注“Grand Cru Classe en 1855(1855列级庄)”的字样。至今基本没有变动,不过最令人瞩目的变更还是在1973年,二级庄木桐酒庄(Chateau Mouton Rothschild)晋升为一级庄,佳得美酒庄(Chateau Cantemerle)补录为五级庄,还有一些酒庄拆分为2家或者3家所以目前1855梅多克分级共包含酒庄61座。其中有5座一级庄、14座二级庄、14座三级庄、10座四级庄和18座五级庄。这61座列级庄中有60座位于梅多克产区,只有侯伯王庄园(Chateau Haut-Brion)位于格拉夫产区。
这份榜单不能完全代表今天梅多克的品质,有些酒庄早已经名不符实,也有写酒庄名声品质已经远超同级别酒庄,但想撼动这份榜单已绝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