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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资源共用,市场共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小区域代理制,不设省代理商和地区代理商,一商一策,一事一策,一区一策,一店一策,针对每个市场做好调研分析和科学合理的差异化市场推广计划,本着经销规模性进货,密集度铺市,高频率回访,速亲式客情,渗透式口宣,轰动式促销,高品位广宣的原则,做牢每一个市场,每一个客户,每一个零销商,不求多只求精。
市场支持:
公司根据不同市场情况,对经销商进行全方位的支持扶植。
1、车辆支持:公司支持统一的市场运输和宣传车辆。
2、人员支持:公司对市场业务人员和促销员工资给予支持。
3、媒体支持:公司根据市场运作实际情况,给予电视、报纸、电台、户外等相关媒体的广告投放支持。
4、进店费用支持:公司按照各市场运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进店费用和促销费用。
5、物料支持:公司对各市场给予统一的促销品、宣传品等物料支持。
6、管理支持:公司委派高销售人员,协助支持市场开发和营销管理。
具体支持力度由招商部长、招商总经理根据不同市场情况核定。
经销商要求:
1、具有相关行业经营经验,或者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人脉关系。
2、拥有良好的营销网络,营销团队,较强运输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
3、高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产品,认同公司市场开发理念和模式,能够积配合公司市场运作、认真完成公司下发的销售任务
4、无经营与本公司相关竞争产品的。
5、思想创新,有现代营销理念者。
6、省会及城市代理商批货款不低于50万、地区市代理商批货款不低于30万、县代理商批货款不低于20万。